司法鉴定机构综合管理部负责人
管理类|
福建省-厦门市|
2024-11-01
1、履行质量管理职能,建立、实施、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,组织编制、修订管理;
2、组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,检查纠正措施完成情况并跟踪验证;
3、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和评审报告,并协助上级领导实施,负责实施管理评审中改进事项及对其有效性进行验证;
4、向上级领导汇报管理体系运行情况,以作为管理评审输入和管理体系的改进需求;参与鉴定中心方针、资源的决策和技术管理活动;
5、负责有关中心管理体系与外部的联络工作;
6、监督纠正及预防措施的实施和对其有效性进行验证;
7、负责编制人员管理体系培训计划,组织实施培训;组织客户满意度调查和投诉的处理;
8、负责制定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,包括鉴定人出庭质证的监督。